WHO對於不孕癥的定義:夫妻在沒有採取任何避孕措施的情形下,經過一年規律的性行為(平均每週約有2~3次),仍然無法成功懷孕。
但若女性年齡大於35歲,經過6個月的規律性行為而沒有懷孕跡象,也可列入不孕癥的診斷標準,可以考慮提早向「生殖內分泌科」求診,在醫師協助下找出原因, 並借助人工生殖科技,順利懷孕。
不孕癥大體上又可分成兩種,若是從來都沒有懷孕過,稱為原發性不孕癥(Primary Infertility);若是以前曾經懷孕過,後來因為任何原因而造成不孕,則稱為繼發性不孕癥(Secondary Infertility)。
目前不行。
1. 根據衛福部公文說明,在TFC 臺北婦產科與松仁婦產科診所相關費用收據,在申報個 人綜合所得稅時,「不可以」列入列舉扣除額喔。
2. 如果有申請試管嬰兒政府補助案,因受補助的金額政府已不將這筆費用,列入您的所得,所以補助費用免納所得稅;同時,補助的費用也不可以納入綜合所得稅的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額~
由於TFC 臺北婦產科與松仁婦產科診所非健保特約診所,雖然本所會計制度完備,但依規定診所設立未滿三年以上,尚無法向財政部申請會計記錄完備認定,故目前本所開立之收據,無法申報為列舉扣除額;若有申報之情事,可能被國稅局剔除而有補稅的可能,還請您留意。
加速您申請 #試管補助 的腳步,請儘快填寫【TFC試管補助資格預填表】,讓TFC早日幫您懷孕。
難孕夫妻都會經歷求子的心路歷程,想想周遭朋友那麼容易就懷孕了,而自己怎麼這麼難孕?夫妻要共同面對的環境壓力與生活壓力,需要用更強大的心面對這一切。對於夢想成為準爸媽的備孕夫妻們,國健署試管嬰兒補助將於去年7月1日 開始囉!終於可以減少試管費用的負擔,當妳運用補助順利生下大寶,如果四十歲以內,下一胎還可以擁有六次補助機會,熱鬧的家庭生活就從此開始!
首先你要認識體外受精(俗稱試管嬰兒)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,簡稱【試管補助】
一、補助資格:符合簡單3條件即可申請試管嬰兒補助。
夫妻其中一名為中華民國國籍。
太太需44歲(含)以下。
生殖中心的不孕癥診斷證明,需接受試管療程。
二、補助次數:依年齡而有不同,每胎申請補助最高可達6次。
未滿40歲:補助次數6次
40-44歲(含):補助次數3次
45歲以上:無補助
備註1:年齡依照申請日期的月份計算。若申請人生日70/7/1,申請日為110/7/15,依補助方案年齡計算認定:只要在110/7/31之前申請都算39歲,而在110/8/1申請就算是40歲,只能補助三次。
三、補助額度:依收入補助不同額度,最高補助15萬。
一般不孕夫妻
首次申請:打針 → 取卵 → 胚胎培養補助7萬,植入補助3萬,補助上限10萬
再次申請:打針 → 取卵 → 胚胎培養補助4萬,植入補助2萬,補助上限6萬
中/低收入戶補助金額:每次補助上限15萬元。
四、補助限制:需同意方案中,植入顆數限制規則。
未滿35歲(含):最多植入1個胚胎
36-44歲:最多植入2個胚胎。
備註:若植入胚胎數超過限定範圍,則不適用補助。
五、補助流程:四大步驟教你如何領取補助款項。
初診階段
受術夫妻準備:需準備夫妻身分證正/影本、中低收入戶證明(一般夫妻免)
特約機構準備:診所開立不孕癥診斷證明
資格審核
受術夫妻準備:需簽署聲明書及審查表。
特約機構準備:機構協助登錄資料,機構列印通知書
療程完畢
受術夫妻準備:提交醫療費用申請表。
特約機構準備:開立施術結果證明機構協助登錄資料。
領取補助:通過審核,由政府撥款入指定之帳戶。
備註:若補助金額有異,請於收到通知書起一個月內,提出相關書面文件。
求孕夫妻四步驟,輕鬆領補助
跟著步驟做,完成療程輕鬆領補助
1. 填寫補助資格預填表 https://bit.ly/3guP6kn ,並預約簽名時間
2. 夫妻到TFC簽名資格審查表
3. 與醫師確認申請方案,填寫費用申請表
4. 回診後確認資料並簽名,確認完成申報
※申報後補助費用約一個月入帳
專線電話:02-2725-2333 #6666 (愛妻愛我-愛生生生)
專線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9:00-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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